回到台灣後的日子過得很充實,但也很瑣碎。基本上就是上課、創作,但也多了許多生活上的瑣事,如繳電費等。回憶的時間表已經模糊了,但細節歷歷在目。
如第一次辦個展,就同時在兩間不同的畫廊,開幕茶會在同一個星期六,所幸一間在內湖,而另一間則位在大直,二家的距離不遠,也早已協調過了,於是茶會座談便錯開舉辦,這倒是對我來說是件挺新鮮的事,也正因爲有足夠的作品,才能夠同時辦兩個個展。其中一間原本對於我的作品不看好,認為這些類型的繪畫風格已經落伍了,卻沒有想到賣得還可以;在此,我先聲明,賣得好不好,我一點也不在乎,我只是藉著展覽來審視自己的作品,如果賣掉了,這張作品和藏家有緣份,但如果沒賣掉,就是我創作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塊。
一直到今天,台灣和我有緣的藏家不多,這表示,這些作品都是我創作生涯中重要的拼圖,爾後陸續地,在不同的畫廊及展場都有展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而第一次參加藝博會對我又是一個新奇的體驗。那是一個可以以個人名義來參加的一場藝術博覽會,我租下了一塊「冖」字形的展場,尺寸為三公尺乘九公尺乘三公尺,在2/3處又立了一塊三公尺的板子。為什麼要租那麼大的場地呢?我單純地只想要分享自己的歷程,對於賣畫,我是興趣缺缺。
直接在第一線看到觀眾欣賞畫作的眼神以及好奇的訊問各種問題是我的主要目的,也讓我藉此來觀察台灣的藝術生態。大家的共同問題幾乎都是:「這是幾個畫家的作品?」而在我解釋了答案及原因之後,他們似乎也認同了我的立場…